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市政府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202件、修改47件、废止78件、宣布失效45件,现予以公布。 决定保留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新登记编号,未设定有效期的,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或组织实施机关负责,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修改后,重新向社会公布。 附件:1.威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威海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威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威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威政发〔2015〕24号 2、2015年市经信委规范性文件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