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变更审批服务指南 威海市无线电管理处发布 2015-08-10 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变更审批服务指南 目 录 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4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5 (九)收费标准………………………………………………6 (十)咨询服务………………………………………………6 二、办理流程(一)申请……………………………………………………6 1.提交方式……………………………………………………6 2.获取收件编号………………………………………………6 3.获取收件凭证………………………………………………6 (二)受理……………………………………………………7 1.材料补正……………………………………………………7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7 (三)办理进程查询…………………………………………7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8 (五)流程图…………………………………………………8 三、法律救济…………………………………………………8 (一)投诉……………………………………………………8 (二)行政复议………………………………………………9 四、表单填写…………………………………………………9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9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9 五、有关说明…………………………………………………9 附件1…………………………………………………………11 附件2…………………………………………………………12 附件3…………………………………………………………58 附件4…………………………………………………………59 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无线电频率和呼号使用审查编码:37***********—*** (二)实施机构:威海市无线电管理处频管科(三)申请主体:在威海市行政区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公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 (四)受理地点: 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处窗口(五)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1993年9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11条、第13条。(六)办理条件申请设置、使用、变更无线电台(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拟用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且具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在有效期内)。 2.申请单位或个人遵守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 3.必要的无线电网络设计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台(站)工作环境安全可靠。 4. 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固定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七)申请材料申请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变更,应当向市无线电管理处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设台理由、台站类型、服务区域和拟用频率等(原件1份,纸质) 2.《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及相应的技术资料申报表(原件1份,纸质,见附件3) 3.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后退回,纸质) 4. 大型无线电台(站)或网络需提交网络设计文件(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5.设置微波站、卫星地球站等大型固定台(站),应当符合电磁辐射防护的有关限值规定,并提供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电磁环境测试报告,电磁环境复杂的须进行电磁兼容分析计算。(原件1份,纸质) 6.广电、民航、铁路等部门使用分配给本系统的频段和频率设台的,需提供有效频率批件(原件或复印件1份,纸质)。(八)办理时限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论证时间、频率协调时间)。(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十)咨询服务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处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窗口咨询地址: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处窗口(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电话咨询号码:0631—5215617。电子邮箱:whwxdpgk@163.com 二、办理流程(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处窗口,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联系电话:0631—5215617。 ②信函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处窗口,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邮编:264200,联系电话:0631—5215617。 ③网络提交。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whaac.gov.cn/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录入信息时,可即时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号。网址:http://www.whaac.gov.cn/ 3.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 http://www.whaac.gov.cn/下载材料受理凭证。(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http://www.whaac.gov.cn进行下载。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审批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631—5215617 网络查询网址:http://www.whaac.gov.cn 查询步骤: 1.进入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http://www.whaac.gov.cn 2.在首页找到互动交流模块,进入后,点击办件查询,输入受理编号、密码可查询办理状态。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 《无线电台站准予设置批复文件》,《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不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向我处提出延续申请。(五)流程图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一)投诉 1.投诉受理:无线电管理处窗口负责人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无线电管理处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市无线电管理处频管科电话:0631-5215617 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0631—5897000 电子邮箱:whwxdpgk@163.com 信箱: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无线电管理处窗口。邮编:264200 (二)行政复议 1.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地址:济南市东关大街117号,联系电话:0531—86425800,86425811 2.威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东山路22号,联系电话:0631—5897011 四、表单填写(一)申请书示范文本见附件2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见附件3、附件4 五、有关说明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