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指导做好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保障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制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 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和管理全国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指南进行修订。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安排,指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应急工作。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10-68208171) 附件: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