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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企业技改可获千万扶持金

发布时间:2017-09-11 14:3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威海市经信委 字号:[ ]


近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整合工业领域的各类专项资金,调整优化政策指向,将政策的着力点放在高端装备制造、创新能力建设、单项冠军培育、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等重点领域,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办法》对专项资金的使用领域、申报流程、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专项资金能够发挥最大效能。明确要求,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包括环翠区、文登区、乳山市、高区、经区、临港区及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范围内的企业,通过后补助的方式,扶持上一年度实施的项目。

“《办法》有两个重要的扶持方向,一是支持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另一个是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办法》,年生产性设备投入100(含)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设备投入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次性贴息,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的生产性设备投入100(含)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当年贴息额度连续补助两年。

在智能制造方面,企业实施的“机器换人”项目,且当年采购工业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可按当年设备购置款的10%给予补助;对依据安全生产标准认定有较大危险性生产环节、有毒有害生产环节购买使用机器人的企业,按设备购置款的1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50万元。

《办法》大力支持企业质量标准提升,对新获得国家工业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和新获得国家质量标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省级质量标杆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

增强工业企业的竞争力,关键是要在创新上下功夫。《办法》在支持和鼓励企业创新方面给予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为支持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我市对新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按照统一标准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资金奖励;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行业技术中心按照统一标准给予20万元至30万元资金奖励。

对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拥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发明专利,年新增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我市将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资金奖励;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年新增销售收入300万元以上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奖励。

对承担国家、省智能制造示范和智能制造专项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单个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认定的威海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按不超过智能制造设备购置金额10%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办法》还通过资金扶持的方式大力推动发展方式绿色化,加快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努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企业节能量达到5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我市将按照项目竣工后实际产生的节能量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对工业企业实施的以绿色照明、高效节能产品、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生产与推广为重点,且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统一按照不超过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1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对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循环经济项目,统一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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