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根据省经信委、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鲁经信综〔2017〕474号)要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经信委会同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在全市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 各市直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了自查清理工作。对于国家已经取消或者不在《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的涉企保证金事项,如属于全市性的涉企保证金事项,我们积极与有关市直部门沟通,要求按照省里要求做好清理工作。对于个别区市的涉企保证金事项,我们要求相关区市牵头部门与所涉及的市直部门联系,明确要求清理取消。经过全面自查,我市共梳理出了涉企保证金9项上报省经信委。 2018年3月,经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公布了《山东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共包含16个涉企保证金事项。 |